林颂安的爱很热烈,攻势也很猛烈,她几乎在全方位了解陈庭的喜好,然后投其所好。
我也在努力投其所好,让我窃喜的是,我俩的共同爱好很多。
林颂安喜欢听摇滚,我也是,我们从伍佰聊到甲壳虫,又从甲壳虫聊到滚石,但打开她的最近常听,却是一水儿的日语歌。
陈庭喜欢日语歌。
我自嘲地勾了一下唇,爱好相同有什么用呢。
其他室友看出我在追林颂安,揶揄我“我们风流倜傥的季大帅哥也被林颂安勾去神魂了?
别怪兄弟没提醒你,人家喜欢的可是陈庭,你别因为一个女人弄得咱宿舍尴尬。”
我懒懒地靠在椅子上“这不是看陈庭没那意思吗,他要是有意思,人家两情相悦的,我还追啥?”
“也是,陈哥眼里只有学习。”
室友深以为然。
我们都以为陈庭不喜欢林颂安,直到我那天从图书馆出来,看到林颂安和陈庭手牵着手。
当时已经十点半了,图书馆都闭馆了,我就走在他俩后边。
昏黄路灯下,两个人牵手的剪影投向身后,正好落在我面前。
还挺浪漫。
我眼睛发酸,换了条小路拐进去,得,失恋了。